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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基層落實黨建責任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初探

2015-12-21 09:51 來源:寧德網 黃尚晃

鄉(xiāng)鎮(zhèn)基層落實黨建責任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初探

寧德市蕉城區(qū)三都鎮(zhèn)黨委書記  黃尚晃

結合日常工作,筆者認為落實黨建責任制,要處理和解決好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龍頭與合力問題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規(guī)定:“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對本地區(qū)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三種傾向:一是權責不分明。一些黨員領導干部認為我不分管黨務工作,黨建工作就跟我沒有關系,比較普遍存在,導致“龍頭”舞動,“龍身”懶動的現象;他們平時既不學習黨建理論,在抓社會管理、經濟建設中,忽略了肩上的黨建責任與使命,通常就事論事、唯事做事,擺平就是水平,沒有樹立起“圍繞發(fā)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fā)展”理念,難以做到相得益彰,兩全其美。二是人事兩張皮。在責任制要求中,通常有明確“行政領導班子要支持黨組織工作,帶頭參加黨組織活動,為黨建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明確“堅持在黨的領導下……”,但在具體的工作中,往往沒有把黨建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比如,在重點項目建設、美麗鄉(xiāng)村建設中,必須發(fā)揮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但具體工作的部署和考核中,卻忽視對黨建工作應有的保障與評定。忽略了事在人為、人因事設,導致管人與管事“兩張皮”。特別是農村黨支部書記,還沒有真正從制度上解決他們的政治上出路問題。這些制度的缺失,也影響了黨建責任制的落實。三是統(tǒng)分不協(xié)調。各級都有對黨建任務進行立項分解落實,有的工作一個部門牽頭多個部門合力推進。但在實際落實中,往往分散落實、多頭管理。比如,三年前,省里要求在鄉(xiāng)鎮(zhèn)設立便民服務中心,把任務分解到省直單位,通過各系統(tǒng)布置,并給于資金補助;各個部門引起高度重視,都在鄉(xiāng)鎮(zhèn)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導致鄉(xiāng)鎮(zhèn)服務中心分散林立,重復建設,群眾辦事照常不便。為此建議:一要細化與明確“一崗雙責”。明確黨員領導干部管部門管業(yè)務管項目,必須抓黨建,必須考核黨建工作。二要拓展與延伸黨建責任。把黨建工作寓于行政部門的項目建設和社會管理工作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做到項目建設和社會管理中加強黨建工作,在黨建工作中促進項目建設和社會管理。三要協(xié)調頂層設計與基層落實。防止一分就散、一統(tǒng)就結,形成分散作為,合力支撐的局面。

二、虛功與實做問題

一直以來,一些基層黨員干部甚至是黨務工作者看來,經濟工作是“硬指標”,黨建工作是“軟任務”,甚至認為“空”且“虛”。主要表現:一是落實“空化”。存在以“硬件建設”代替開展活動,以“制度上墻”體現工作成效,以“拼湊資料”應付黨建工作考評的現象。主要原因是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學習思考、問題癥結不清、工作思路模糊等。為此,抓黨建工作,貴在找準定位,找準黨建工作和業(yè)務工作的最佳結合點,避免就黨建抓黨建;重在結合實際,找準問題癥結,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目標要求,使工作有的放矢,確保最終活動內容不空洞,目標不落空;贏在不斷創(chuàng)新,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工作實際、體現時代特色的黨建工作長效機制。二是考核“虛化”。黨建目標考核內容,很難提出具體的量化指標和衡量標準,“隱性”績效缺乏科學度量,量化指標缺乏可行性。黨建工作考評一般都在每年年終進行,一般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測評座談等形式,匯報材料寫的說的如何,檔案資料和現場提供怎樣,有時直接影響考評結果,甚至可能出現工作做得好,就因匯報材料總結和相關資料準備不全,導致考核結果不理想;工作做的不怎么樣,就因匯報材料總結的好和資料“準備”的全,使考核結果靠前,本末倒置,使考評的真實性、嚴肅性、公平性大打折扣,影響了體現黨建工作責任制的約束力。對于黨建責任追究,其界定的依據是什么、有哪些類型,每一種責任類型對應什么樣的情節(jié)和性質、所依據的黨內政策法規(guī)等,都沒有明確。以上兩個方面,造成考核分值的設置、評判、裁量,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很難評出準確位次、拉開準確檔次,作出責任認定。為此建議:一要建立動態(tài)考評制度。探索改進傳統(tǒng)的黨建工作年終集中考評方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依托電子政務、黨建網站網絡資源,及時收集傳遞相關信息,交流黨建工作動態(tài),隨機檢查督辦,促進落實。二要科學制定考評細則。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評細則盡可能宜簡勿繁,考慮大多數基層黨建工作實際,量化指標要注重可行性、實效性。根據考評內容,除對黨組織集體綜合考評外,對黨建工作責任人要按其責任分工考評到人,促其履責。

三、常態(tài)與突破的問題

配齊配強農村黨支部班子,發(fā)揮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是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一項重中之重工作。但是,目前農村黨員中選擇范圍越來越小,人才難覓,一些村配來配去,只對老班子作個別微調。主要原因是:一是農村黨員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一些農村年輕力壯、有文化、有能力的黨員,特別是學生黨員多外出務工,村干補貼待遇又不高,不想回來。二是一些村宗族觀念強,黨支部書記在發(fā)展黨員時,只發(fā)展“自己人”,一定程度上限制高素質人才進入隊伍。三是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缺乏關愛,黨員的榮譽感、歸屬感降低,致使一些青年人入黨熱情不高,特別是一些在外務工青年入黨難。為此建議:一要實行村干“專職化”,推進鎮(zhèn)村“一體化”。通過捆綁村級協(xié)管員、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主干工資待遇,實行村主干“專職化”, 推進鎮(zhèn)村“一體化”。二要應用現代新媒介,簡化組織管理模式。探索應用新技術、新媒介,創(chuàng)新黨支部“三會一課”的模式,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三是探索發(fā)展黨員推優(yōu)渠道。比如,村民代表大會推優(yōu),探索通過政審等辦法,限制發(fā)展黨員的宗族關系、裙帶關系。

責任編輯:吳圣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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