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嚴厲打擊“高考移民”行為
寧德網
新華網消息 (劉豐) 近日,陸續(xù)有家長在網上發(fā)帖,通過呼吁、投訴等方式關注福建“高考移民”問題,建議福建省出臺政策禁止買房落戶的“高考移民”現象。今日下午,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明確表態(tài),將嚴厲打擊“高考移民”行為,并公布“高考移民”違規(guī)行為舉報電話0591-86215782。
高等學??荚囌猩ぷ魇玛P老百姓切身利益,福建省歷來重視嚴防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guī)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跨省獲取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違規(guī)行為。
去年5月,福建下發(fā)《轉發(fā)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公安局嚴肅違規(guī)問責,并組織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今年10月,福建明確要求各地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中要強化資格審查,堅決打擊違法違規(guī)跨省(區(qū)、市)獲取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行為。
在重拳打擊之下,一些“高考移民”鉆起了福建省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等相關政策的空子。最近,福建已發(fā)現有異常情況的省外考生,其中武夷山市224人、羅源縣95人、清流縣74人、永安市29人、寧化縣3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fā)現武夷山市報名情況出現較大異常,隨即派人前往現場核查,發(fā)現上述224人中,除161人為購房落戶取得當地戶籍外,還有63人為中介伙同個別民辦高職院校通過不當手段獲取落集體戶資格。對于這63人,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終止其高考報名資格,并報有關部門追究涉事單位、當事人責任。
對于購房落戶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否則一律不予報名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戶籍遷入福建省須滿1年及以上(從2017年7月1日計起,下同),二是學籍轉入福建省并在福建高中階段學校就讀須滿1年及以上,三是家長具有福建省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社保繳納須滿1年及以上。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責成各地招生部門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終止其高考報名資格。同時,督促相關縣市進行拉網式排查,堅決杜絕“高考移民”現象。
對于中介機構有組織地進行“高考移民”違規(guī)行為的,有關部門將對其依法嚴肅處理;對于民辦學校有組織地進行“高考移民”違規(guī)行為的,教育主管部門將對其進行嚴肅懲處;而若有公職人員在戶口問題、學籍問題上把關不嚴、監(jiān)管不力、甚至參與涉嫌利益輸送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