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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考自學直考福州列入試點 今年4月1日施行

2016-02-05 10:03 來源:福州新聞海西晨報

據(jù)新華社電 記者4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為確保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有效落實,公安部已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作出修改;同時,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保監(jiān)會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做好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這些配套制度將于今年4月1日施行。

●強力推進自主約考

提供互聯(lián)網(wǎng)、電話、窗口等多種報考約考渠道,改變駕校集中包辦約考,取消考試名額分配制,保障學員知情權、選擇權。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聯(lián)網(wǎng)約考平臺,實現(xiàn)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約考、網(wǎng)上繳費,開通車管服務“直通車”。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廣東等19個省的28個城市試點全國統(tǒng)一約考平臺。試點城市將于3月底前推廣到位,其他地方將于今年年底前全部開通。

●全面取消異地限制

在原來放開小型汽車、摩托車駕駛證異地申請領證的基礎上,全面放開所有車型駕駛證異地申請、異地考試,申請人持身份證和居住證即可在居住地申領駕駛證。全面放開駕駛證異地補領、換領、審驗,駕駛人持身份證即可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補換證、審證業(yè)務,實現(xiàn)信息異地流轉、業(yè)務就地辦理,數(shù)據(jù)內部傳遞、群眾一次辦成。

●試點自學直考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16個城市開展自學直考試點,試點工作從4月1日開始。公告明確,限定訓練車輛,自學直考用車應為非營運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加裝供隨車指導人員使用的副制動裝置、輔助后視鏡,經(jīng)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按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限定隨車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人員應當取得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五年以上,沒有吸食毒品記錄,未發(fā)生死亡交通責任事故或者重傷負主責的交通事故,沒有記滿12分或者駕駛證被吊銷記錄;限定訓練路線和時間,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學校和醫(yī)院周邊道路不得作為學習駕駛路線,0時至5時、道路交通高峰時段不得作為學習駕駛時間。

(海西晨報(微博))

責任編輯:劉寧芬

關鍵詞

約考 駕駛證 異地 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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