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當晚東僑交警2小時內查獲8起酒駕行為
寧德網消息(本網記者 吳圣錦)為了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xù)平穩(wěn),3月2日晚,東僑交警積極組織開展元宵節(jié)夜查酒駕統(tǒng)一行動,當晚2小時內查獲8起酒駕行為。
元宵節(jié)當晚,東僑交警在塔山路等重要路段設立臨時執(zhí)勤點,利用酒精測試儀、執(zhí)法記錄儀等執(zhí)法裝備,重點整治酒駕醉駕、無牌無證、超載超員等五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酒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罰,堅決做到不處罰不放行、不教育不放行。
當晚,東僑交警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61起,其中酒駕8起,客車超員1名,摩托車超員3起,涉牌14起,涉證24起,未戴安全帶頭盔及未綁安全帶111起。
東僑交警提醒市民朋友,節(jié)假期間與親朋好友歡聚時,開車不喝酒,喝酒莫開車。
法律鏈接
1、酒后駕駛: 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 :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 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責任編輯:吳圣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