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小車盜電瓶“成癮”三天盜竊20個電瓶被抓獲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葉陳強 陳舒敏)三天時間,先后作案4起盜竊20個電瓶。近日,周寧縣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盜竊案,盜竊電瓶的男子范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據(jù)悉,今年3月2日、3月3日和3月5日,范某駕駛其承租的小車在周寧縣實施盜竊4起,偷盜電動車電瓶20個,在準備實施第四起盜竊時,被被害人發(fā)現(xiàn),遂棄車逃離現(xiàn)場。而后,范某被當?shù)鼐匠晒ψカ@。經(jīng)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定,范某所盜的電瓶價值總計1276元。
周寧法院審理認為,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根據(jù)范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認罪悔罪表現(xiàn),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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