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獵殺珍貴野生動物得款2600元 被判刑1年多并罰款3000元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蔡細忠 何樟銘) 放置捕獸夾,再使用鋼絲索套制作陷阱等方法進行非法狩獵,致一只野生動物死亡。日前,周寧縣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案,男子陳某某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據了解,男子陳某某曾在周寧某山場放置捕獸夾,使用鋼絲索套制作陷阱等方法進行非法狩獵,致一只類似“山羊”的野生動物被陷阱套住脖子死亡。作案后,陳某某將該只“山羊”帶回家后,以2600元的價格出售給吳某某。經鑒定,該只類似“山羊”野生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鬣羚。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某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內,使用禁獵工具和獵捕方法,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鬣羚,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罪。依據刑法有關條款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官表示,周寧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豐富,給珍稀野生動物提供良好棲息地,國家法律明令禁止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法官也提醒市民,若發(fā)現(xiàn)野生動物受傷的,可送往野生動物救助站進行救護放生。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