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公安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
護林常抓不懈,防火警鐘長鳴,守護綠水青山,不容有失。為做好“生態(tài)警務”工作,深入推進“林長+警長”機制,切實保障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霞浦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結合“秋冬季森林防滅火宣傳月”活動,聯(lián)合縣林業(yè)局、柏洋派出所等單位深入轄區(qū)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
期間,執(zhí)法人員以車巡、步巡、踏查等相結合的方式,深入林區(qū)主要部位,利用無人機技術對重點區(qū)域進行全方位巡防巡護,全面排查潛在的森林防火安全隱患。通過無人機天空巡視,成功構建起“人防+技防”“人工+智能”“地面+空中”的無盲點森林防火監(jiān)控體系,大大提高了森林防火巡護的效率,立體化織密森林火災防護網(wǎng)。
活動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過懸掛橫幅標語、向過往群眾發(fā)放宣傳資料、為群眾答疑解惑,普及防災減災常識和自然災害的自救知識,深入宣傳各級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guī),重點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guī)、野外安全用火、安全避險等常識宣傳和森林失火典型案例警示宣傳,讓廣大群眾知曉野外用火規(guī)定,認清違章用火危害,從思想上筑牢森林火災隱患源頭管控防線。
此次森林防火宣傳活動,有效提升了群眾的森林防火責任意識,營造了自覺參與、全民監(jiān)督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圍,下一步,霞浦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各級部署要求,持續(xù)推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形成常態(tài)化機制,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堅決防范森林火災發(fā)生,努力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霞浦公安提醒:
森林火災不僅毀滅森林,破壞環(huán)境、危害野生動物,還會危害人類生命財產安全,十年難育一棵樹,星火能毀萬畝林,森林防火應人人重視,人人有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反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來源:霞浦公安
編輯:林宇煌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