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購”買車“一波三折” 3個月車輛兩度被“召回”
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門店。
王先生提供銀行憑證顯示11月15日匯款成功
寧德網消息(記者 夏巖緣 實習生 應學萍 吳文塵 文/圖) 租用汽車,租期過后,所有租金交齊,那輛車就會過戶給客戶,如今這種“以租代購”的形式受到不少短時資金緊缺人們的青睞。但12月26日寧德一市民王先生卻向記者反映,此前其在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以租代購”買了一輛起亞K2小汽車,結果12月7日,卻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車輛被租賃公司拖走,至今不予歸還。“花了錢,車子還被收回去,哪有這么坑人的事!”王先生氣憤地說。
“保險費”引收車風波
“這已經不是租車公司第一次‘偷偷’來收車了。”王先生告訴記者,今年4月份,其在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以租代購”買了一輛起亞K2小汽車,租期兩年。但今年9月13日,王先生停放在蕉城區(qū)井上村附近的車輛卻突然“不翼而飛”了。王先生說:“我當時嚇壞了,還以為車子被偷了,后來才知道車是被租車公司開走了。”那車輛為何會被租車公司開走呢,王先生表示,原因就在于一筆“保險費”。
據其透露,今年8月10日,租車公司告知其需交納車輛保險費3900余元,因手頭一時周轉不開,王先生便找該公司工作人員商議,先交2000元,剩余費用于9月15日前交齊,并得到應允。誰知9月13日,該租車公司突然收走車輛。次日,王先生向該租車公司交納了保險費、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計10000余元才將車子重新開回。“當時明明答應了,最后卻弄得我違約金就交了8000元。”對于這筆違約金,王先生至今仍很“委屈”。
記者問及該租車公司是否曾經進行催款?王先生坦言,由于9月其不少時間在外出差,其間租車公司曾給他打過幾次電話,而他正好沒接到。也正因此,王先生想交錢了事。
“加鎖防盜” 車輛被收回
但“收車風波”剛平息不到3個月,12月7日,王先生又再次經歷“驚魂一幕”。當天上午,王先生將車停在青少年宮附近,而當天下午他辦完事去取車時,車輛卻憑空“消失”了。王先生隨即聯(lián)系了該租車公司,結果得知該公司人員以租金未交為由將車輛收回。“每個月我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支付租金,這些都有銀行憑證。”根據王先生出示的電子銀行回單,記者看到11月15日,王先生的確有向該租車公司匯款2080元。
“后來我和租車公司進行確認,他們也表示確實收到了租金,但車子仍然不能取回。”王先生說,隨后該租車公司又以其損害車輛為由拒絕交還車輛。原來,此前為了防盜,王先生對方向盤進行了加鎖,其稱此舉僅是為了防盜,并不存在損害車輛的行為。就此,王先生多次找該租車公司協(xié)商均未果。
租車公司:
客戶擅自“換鎖” 違約
對此,12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市區(qū)金城花苑的天下行租車公司寧德分公司門店,未見到工作人員。無奈之下,記者撥通了王先生提供的一名蘇店長的聯(lián)系方式,但電話接通后,蘇店長卻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后就掛斷了電話。
隨后,記者撥通了天下行租車有限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答復記者,此前王先生每月的租金均為銀行卡代扣,但10月及11月,王先生的銀行卡代扣信息均顯示不成功,為此客服人員多次聯(lián)系王先生,希望其上傳銀行憑證均未果,因此12月7日,該公司只好將車輛收回。但收車時,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王先生給車子設置了掃碼開鎖,盡管隨后公司確認王先生有按時交納租金,但該公司認為王先生設置掃碼開鎖的行為無異于“換鎖”,屬于違約行為,公司按合同規(guī)定有權強行收回車輛。目前王先生需要交清尾款,該公司就能把車輛直接過戶給他。
律師:
看清合同不要糊涂買單
而對于租車公司的“指控”,王先生則表示十分冤枉。“我就是用最簡單的鐵鏈把方向盤和剎車鎖在一起,弄一個掃碼開鎖要多少錢啊,我哪里有錢弄這個。”王先生斬釘截鐵地說。
就此,記者咨詢了福建環(huán)三律師事務所的黃宇健律師。其告訴記者,以租代購實質上就是融資租賃,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以本案為例,汽車的所有權在租車公司,租車公司有權處置,但雙方簽署租賃合同后,租車公司需按合同規(guī)定處置,因此合同約定非常關鍵,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王先生遇到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那么,雙方還是可以作進一步協(xié)商,如若協(xié)商無果,消費者可走法律途徑解決。
黃宇健坦言,目前“以租代購”行業(yè)還處于發(fā)展階段,缺乏相關法律規(guī)范,發(fā)生糾紛后處理起來比較困難,消費者在選擇前要先了解可能會面臨的風險再做選擇,尤其看清合同,不要糊涂買單。
發(fā)稿前,王先生告知記者,目前其已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請求工商部門介入調查。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