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敬酒發(fā)生沖突男子持酒瓶砸傷他人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鄭曉燕) 酒吧發(fā)生打斗,用酒瓶砸傷別人,這種似乎是電視劇里才有的畫面,卻在現(xiàn)實生活中真實上演了。日前,古田縣法院審結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當?shù)匾幻?5后男子鐘某,因持酒瓶砸傷他人眼睛,被法院判刑4年2個月,并賠償對方各項經(jīng)濟損失37多萬元。
據(jù)悉,去年7月24日晚,21歲的男青年鐘某與朋友袁某某,在古田縣城東某酒吧包廂內(nèi)喝酒唱歌,張某應袁某某的邀請,到鐘某所在包廂打招呼。在相互敬酒過程中,鐘某與張某因勸酒發(fā)生爭執(zhí),二人各不相讓,鐘某一時沖動,隨手操起啤酒瓶向張某左眼砸去,當即造成張某眼睛受傷。
同年8月8日,物證鑒定室作出鑒定,張某“左眼角膜裂傷、左眼鞏膜裂傷、左眼前房積血、左眼虹膜根部離斷、左眼玻璃體積血、左眼脈絡膜脫離、左眼視網(wǎng)膜脫離及“左眼外傷性白內(nèi)障等。”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今年2月11日,該鑒定室補充鑒定認定,張某“左眼球結構嚴重破壞致左眼盲目4級”,其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程度為八級傷殘。
日前,此案在古田縣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審理后認為,鐘某因瑣事打他人致重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經(jīng)審理,判處鐘某有期徒刑4年2個月,并賠償張某各項經(jīng)濟損失37677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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