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又起貪心 “順手牽羊”重獲刑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夏巖緣 通訊員 楊珍珍) 一小伙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緩刑,本應痛改前非,可惜他卻不思悔改,時隔不到三個月,他竟再次犯罪,終難逃法律的制裁,鋃鐺入獄。
2016年4月6日,被告人梅某建因犯開設賭場罪被福鼎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十個月。
同年7月4日,梅某建至福鼎市星火工業(yè)園區(qū)某化油器廠門口,見該處停放一輛摩托車(價值4982元)鑰匙未拔,趁四周無人之機,將該車盜走,而后對該摩托車進行改裝,拆下后視鏡及后備箱,并自行更換車牌。
經(jīng)法院審理,依法撤銷對梅某建的緩刑,并以犯盜竊罪、開設賭場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年關(guān)將至,一些不法分子伺機作案,市民出門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財物,同時還要注意家中防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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