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醉駕摩托車釀事故被處拘留13日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男子許某無證酒后駕駛摩托車,不料刮碰了一輛小轎車、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8月20日記者從福安市公安局獲悉,無證醉酒駕駛的許某被福安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3日,并處罰款1300元的處罰。
8月17日01時05分許,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接110指揮中心派警指令稱:在福安市陽頭有輛摩托車與小車相刮,無人員受傷。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疑似飲酒駕駛摩托車駕駛員被民警帶至福安市公安局辦案中心進行詢問。
經調查了解,原來8月17日1時許,許某在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酒后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從該陽頭橋紅綠燈方向沿察陽路往橫街頭方向行駛,行經事故路段,刮碰前方由張某駕駛的小型轎車,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經對許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器顯示酒精含量為74mg/100ml,其行為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因許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構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福安交警依法對許某處行政拘留13日并處罰款13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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