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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年】這項奇跡,中國是怎么做到的?

2021-02-26 11:10 來源:新華網

制圖:白明輝 閆雨昕

2020年,中國人民徹底告別了絕對貧困。

“過去10年,中國是為全球減貧作出最大貢獻的國家。”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高度贊揚中國減貧成就。

數據顯示,過去10年間,中國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連續(xù)7年每年減貧1000萬人以上。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絕對貧困現象歷史性消除,創(chuàng)造了人類減貧史上的奇跡。

“中國是怎么做到的?”所有人都想知道答案。

這是2020年8月12日拍攝的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縣阿子灘鎮(zhèn)阿子灘村(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 邢廣利 攝

  如何衡量貧困:水漲船高的標準

細心的人會發(fā)現,很多文章里都提到一個詞——現行標準,這是什么意思呢?

其實,貧困是有標準來衡量的,是指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社會發(fā)展階段的條件下,維持人們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也叫貧困線。

那么,這個具體的數值該如何確定呢?1976年,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對其成員國的一次大規(guī)模調查后提出,以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社會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為這個國家或地區(qū)的貧困線。這就是被廣泛運用的國際貧困標準。

我們國家的貧困線經歷過多次調整。

1986年,國家統計局和國務院扶貧辦在1984年農村住戶調查數據的基礎上,合作制定了第一條正式的貧困線,確定絕對貧困線為人均純收入206元/年,每人每天不足1元。當時世界銀行提出的最低貧困人口標準是每人每天1美元,貧困人口標準是每人每天2美元。

1997年,國家統計局將絕對貧困線調整為1997年不變價格下的人均純收入640元/年,僅相當于當時國際1美元標準的60%。

2000年,考慮到我國貧困線標準過于苛刻,將很多貧困人群排擠在政策扶持的門檻之外,于是國家統計局又制定了一條低收入線,即865元/年。

從2000年到2008年,我國一直采用兩條貧困線來監(jiān)測貧困人口數量,即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

2008年,世界銀行將貧困人口標準從每天生活費1美元提升至1.25美元。這一年,我國取消了絕對貧困線,將接近國際1美元標準的低收入貧困線作為官方貧困線,也就是2008年不變價格下的人均純收入1067元/年,2009年為1196元/年,2010年是1274元。

從2010年起,我國開始大幅調整官方貧困線。2011年,上升為2300元/年,這一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此后每年根據價格變化水平做出相應調整,2015年標準提高到2855元/年。這一年,世界銀行將國際貧困線提高至1.90美元。此時,我國的貧困標準已經略高于國際標準。

如今,我國現行的扶貧標準除了年收入這個硬指標之外,還有額外的標準,這就是精準扶貧工作中,經常提到的“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

“一達標”是指收入達到當年不變價農民人均收入,2019年的標準是3218元,2020年大概在4000元左右。“兩不愁、三保障”最初的提法來自于2011年發(fā)布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fā)綱要(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穩(wěn)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和住房。

拼版照片,上圖:石元順一家曾經居住的小江村位于一處陡峭的山坡上(2020年3月10日攝,無人機照片);下圖:石元順一家如今居住的會澤縣以禮街道(2020年12月15日攝,無人機照片)。2020年,會澤縣宣布脫貧摘帽。居住在大山深處的10.2萬名群眾,通過易地扶貧搬遷,有了溫暖的家。新華社

  怎樣擺脫貧困:科學運用市場機制

根據世界銀行2013年發(fā)布的《世界發(fā)展指標》報告,1981年至2010年,占世界極度貧困人口前3位的國家和地區(qū)為: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和中國。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的貧困人口總數占世界極度貧困人口的比例30年來有所上升,而中國這一比例從1981年的43%顯著下降至13%。中國為全球減貧作出巨大貢獻。

從貧困大國到徹底告別絕對貧困,僅用數十年時間,關鍵在于找對方法。

回顧我國扶貧政策脈絡,基本可以概括為由“大水漫灌”轉為“精準滴灌”,從有組織的大規(guī)模農村扶貧,到以貧困縣、貧困村為對象的重點扶貧,再到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一戶一策的精準扶貧。最難的還是“最后一公里”。

扶貧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因地制宜發(fā)展特色產業(yè),適合什么就發(fā)展什么。然而還有一些地方,實在是條件惡劣資源有限,這種情況要怎么扶貧呢?集體搬家,把那些“一方水土養(yǎng)不了一方人”地區(qū)的貧困人群搬出來。

這就是易地扶貧搬遷。不到10年時間,我國一共遷移了超過1000萬人。這是近8個三峽移民的規(guī)模。要完成8個三峽移民的規(guī)模,還要實現“搬得出、穩(wěn)得住、有發(fā)展、能致富”,需要協調的內容之多、困難之大,可想而知。

我國的扶貧成功經驗說明,從“授人以魚”到運用市場機制扶貧是“授人以漁”的科學扶貧模式。企業(yè)和個人在扶貧過程中能得到相應的經濟利益,讓扶貧可持續(xù);通過灌輸市場經濟意識,達到扶志扶本的目的,提高貧困人群脫貧的主動性;扶貧雙方按照市場的價值規(guī)律進行等價交換,實現了雙方經濟利益的雙贏。

同時,扶貧開發(fā)又是一項周期長、投資大、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僅靠市場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政府強力推動。在這方面,我國實行了東西協作、對口幫扶體系。實踐證明,這樣先富幫后富的扶貧效果,是傳統扶貧方式不可比擬的。

拼版照片,左圖:2019年9月6日,在新疆和田縣罕艾日克青年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農民展示收獲的核桃;右圖:2019年9月6日,在新疆和田縣罕艾日克青年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農民在分揀核桃。新華社記者 丁磊 攝

  未來還需要扶貧嗎?

脫貧攻堅完滿收官后還要繼續(xù)扶貧嗎?當然。國務院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參事湯敏曾撰文指出,絕對貧困沒有了,但相對貧困仍長期存在,未來的扶貧要從解決絕對貧困向緩解相對貧困轉移。

相對貧困,是與社會平均水平相比,國際上通常把人口的一定比例確定生活在相對的貧困之中,世界銀行的看法是收入只要等于(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社會成員便可以視為相對貧困。湯敏表示,相對貧困不是要“減少”,而是要“緩解”。緩解相對貧困需要不斷縮小貧富差距,讓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速高于平均增長速度,城鄉(xiāng)社會公共服務的供給也要縮小差距。這件事要比脫貧攻堅更難。

未來哪些人會成為幫扶對象呢?城鎮(zhèn)中的低收入人群,特別是城鎮(zhèn)中沒有長期固定工作的流動人群;前期已經脫貧的人,有些人群會因各類發(fā)展條件欠缺而“返貧”,甚至出現新的貧困;還有一些“邊緣貧困戶”,他們原來生活情況跟貧困戶差不太多,但因建檔立卡被卡在貧困戶線外,精準扶貧的優(yōu)惠政策與資源配置沒有惠及他們,他們是最困難的人群。

扶貧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擺脫貧困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未來還會有新的故事發(fā)生,也會有新的奇跡誕生。(【財經翻譯官】李童/文)

責任編輯:劉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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