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辦理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案的決定
(2023年2月24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決定,將陸盛彪等10名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關于制定<寧德市農村人居環(huán)境治理條例>的議案》(第001號)、《關于制定<寧德市城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的議案》(第002號),張興敏等10名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關于制定出臺<寧德市木拱廊橋保護條例>的議案》(第003號),葉志亮等10名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關于出臺<寧德市歷史文化街區(qū)保護條例>的議案》(第004號),鄭進良等10名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提請寧德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完善<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約見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暫行辦法>的議案》(第005號)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按照《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決定將第001號議案交由市人大常委會農經(jīng)工委辦理,將第002號議案交由市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司法工委辦理,將第003號議案交由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wèi)工委辦理,將第004號議案交由市人大常委會環(huán)城工委辦理,將第005號議案交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室辦理。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委室應在10月底前提出辦理情況的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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